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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站坪及货运专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站坪及货运专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省市政府资金及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站坪及货运专用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行李牵引车25辆(燃油15辆、新能源10辆)、集装板牵引车15辆(新能源)、库内牵引车2辆(新能源)、行李拖斗(板)200辆、货物拖车板60辆、叉车9辆(燃油4辆、新能源5辆)、曲臂升降车1辆、集装箱拖车6辆、集装板拖车6辆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分批次供货,每批次的供货时间为订单下发之日起算起,其中行李牵引车20辆(燃油10辆、新能源10辆)、集装板牵引车2辆(新能源)、行李拖斗(板)200辆、货物拖车板60辆、叉车2辆(新能源2辆)、集装箱拖车6辆、集装板拖车6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到达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其余按订单需求在订单下发之日起90日内到达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交货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如为牵引车(行李牵引车、集装板牵引车)的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参与投标)。
3.3投标人拟供的牵引车(行李牵引车、集装板牵引车)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产品或具有民航局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2020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信誉要求承诺”格式提供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附件2“承诺”格式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1日9:00时起至2023年4月27日17:00时止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上传以下资料,否则可能导致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3)投标人如为牵引车(行李牵引车、集装板牵引车)的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授权函;
以上材料仅用于报名登记,材料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1日9时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电话:18210207527
邮箱:xszl85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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